中新網鹽城2月19日電 (於從文 王加冠)為躲避家人的逼婚,江蘇響水籍男子張某在網上租了個“女友”回家過年,結果父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該“女友”騙走8萬元。2月19日,響水縣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馮某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2萬元。
  2013年1月,在蘇州打工的響水男子張某回老家過年。礙於面子和躲避家人的逼婚,張某在回家前從網上租賃了女子馮某假扮女友,日薪500元,包吃住。馮某在張某的父母面前表現的乖巧伶俐,對家務活更是搶著上手,這讓未來的婆婆看在眼裡喜在心裡。在春節假期快要結束時,馮某趁張某沒有在家,向張某的母親提出求助,稱自己的父親突然重病住院,家裡沒有錢治療。張某的母親認為,對“準兒媳”的困難理應幫忙,當即從銀行取出8萬元交給馮某。馮某拿到錢後,便消失的無影無終。張某回家得知父母被騙,於是拿著馮某的身份證複印件向警方報了案。
  響水警方查證瞭解到,馮某是以假身份證向張某應徵女友,在取得其家人的信任後實施詐騙,手段熟練,應該是一個慣犯。
  2013年7月,經過半年的追蹤,馮某在廣東東莞的某旅館內被警方抓獲歸案,她對自己詐騙張某父母錢財的事實供認不諱,還交代了另外三起相同的詐騙案件。
  法院審理後認為,馮某以欺騙手段獲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於其在歸案後如實交代犯罪行為,認罪態度較好,故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2萬元。(完)  (原標題:男子租“女友”回家過年 父母被騙8萬元蒙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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