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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在申訴時限內反覆纏訪纏訴,經過案件審查、評查等方式,並經中央或省級政法機關審核,認定其反映問題已經得到公正處理的,除有法律規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啟動複查程序。各級各有關部門不再統計、交辦、通報。
  南都訊 記者王殿學 實習生 王安琪 楊磊 發自北京 近日,中辦國辦印發《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要求訴訟與信訪分離,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中央司改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具體的終結辦法將由中央政法機關制定。
  中央司法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去年年初,全國政法工作會議把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確定為政法系統的重點改革之一,截止到現在,群眾到黨政信訪部門反映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少了,選擇司法渠道進行申訴的多了。但涉法涉訴改革仍然十分複雜,難度很大。
  涉法涉訴信訪將有終結機制
  《意見》提出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訴訟權利救濟的信訪事項從普通信訪體制中分離出來,由政法機關依法處理。對於已經結案,但符合覆議、覆核、再審條件的,依法轉入相應法律程序辦理。
  《意見》強調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對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已經窮盡法律程序的,依法作出的判決、裁定為終結決定。對在申訴時限內反覆纏訪纏訴,經過案件審查、評查等方式,並經中央或省級政法機關審核,認定其反映問題已經得到公正處理的,除有法律規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啟動複查程序。各級各有關部門不再統計、交辦、通報。
  中央司法辦相法負責人介紹,一些信訪事項無限申訴,反覆啟動法律處理程序,是困擾政法機關的一個難題。中央政法各單位還將根據《意見》要求,制定完善具體的終結辦法。
  全國政協委員、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侯欣一認為,終結辦法需要細化意見的要求,比如受理的政法機關需要具體化,因為政法機關不是法律概念,處延非常廣,如果還是原來的機關,那信訪人肯定不服,再比如信訪是否需要有時效,如何與司法程序中的申訴程序相銜接,是不是申訴時效之後還有信訪的時效等。
  堅決杜絕“攔卡堵截”正常上訪
  涉法涉訴問題的信訪,一部分原因是司法公信力不高。
  《意見》要求政法機關要依法加大內部監督力度,對於執法不嚴、裁判不公、徇私枉法等突出問題,要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意見》還要求嚴格落實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嚴格倒查執法辦案中存在問題的原因和責任,嚴肅查處錯案背後的執法不公、不廉等問題。
  《意見》還強調,要堅決杜絕一切“攔卡堵截”正常上訪人員的錯誤做法;堅決杜絕違法限制或變相限制上訪人員人身自由的行為。還要健全來信、來訪、網上信訪、電話信訪一體化接訪網絡,為涉法涉訴信訪群眾反映問題提供暢通便捷的渠道。對於違法上訪的行為,將嚴肅處理。
  根據要求,各級政法機關是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責任主體。《意見》要求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考評指標體系,改變簡單以信訪數量為主要指標的考評辦法,糾正重穩控輕化解的傾向。  (原標題:纏訪纏訴由中央或省級政法機關審核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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