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11月24日電 公安部副部長黃明24日表示,將積極推動駕駛人培訓考試改革,目前正在調研論證,在進一步聽取意見、修改完善後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記者同時瞭解到,社會各界高度關註的駕照自學自考問題,將在一定程度上、一定條件下取得突破。
  黃明24日赴石家莊市與省市公安交管部門負責同志和檢測站、駕校、私家車主代表座談。他表示,要堅持問題導向,以深化改革為動力,以服務民生為目標,在全面深入推進車檢改革的同時,積極推動駕駛人培訓考試改革,適應形勢發展需要、順應人民群眾期盼。
  黃明表示,改革駕駛人培訓考試工作要把握好關鍵環節:一要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公平公正;二要開放,轉變政府職能,整合社會資源,提高供給能力;三要脫鉤,打破部門利益藩籬,斬斷或明或暗的利益鏈;四要便利,給予學員更多選擇權,更好地便民利民;五要提高培訓考試的質量,把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源頭關。
  黃明說,駕駛人培訓考試改革要堅持問題導向,迎著問題上,做到標本兼治。要圍繞滿足群眾學車領證需求、促進駕考公開透明公正廉潔、提高駕駛人安全駕車素質、提高群眾對駕考滿意度等方面,通過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認認真真、扎扎實實解決培訓考試能力和駕培營運模式不適應發展需要問題,解決駕考不公開不透明、不公正不廉潔問題,解決群眾反映的不便利、不經濟問題。
  據介紹,截至目前,我國駕駛人已接近3億,預計未來10年,駕駛人仍將以每年2000多萬人的速度快速增長。針對當前駕駛人培訓考試工作與社會發展和群眾期待還存在諸多不適應,特別是近年來個別地方車管所發生腐敗案件的情況,公安部決定對駕考工作進行改革。
  ■關註
  自學考駕照風險有哪些
  現實中公民考取駕照主要是通過駕校培訓,客觀上來說,直考駕照在當前情境仍然存在一些風險。
  其一,安全責任風險不可忽視。未取得駕照的人未經駕校學習私自上路練車,面臨無證駕駛的尷尬境地,涉嫌構成交通違法行為,學車人和教車人都將面臨行政處罰。一旦發生嚴重交通事故,學車人和教車人還將面臨刑法入罪和負擔巨額民事賠償的風險。即使車輛投保保險,保險公司也將以無證駕駛的免賠事由拒絕理賠。
  其二,學習用車、學習場地、教車人等供給渠道缺乏。考取駕照,必須具備相應駕駛技能。依據現有法規,學習駕駛技能,必須在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應當使用教練車,並有教練員隨車指導。現有體制下,駕校、教練車和教練員資格,均須交管部門審核備案。個人為學車購買或承租教練車的成本較高,由政府提供的社會化練車場所和封底道路較少,經營性的教練場和教練車基本為駕校占據,且駕校不允許教練私自為非駕校學員提供練車服務。直考駕照面臨車難找、人難尋、場地少等現實困難。
  其三,技術管理障礙無法破解。目前各地對學車和練車實施計時管理機制,申請駕照考試前必須出具《駕校培訓記錄》和相關培訓檔案,自學者將因無法提供相關檔案材料而被阻卻在駕考大門之外。以北京為例,駕照考取實行嚴格的計時管理,科目二、三總學時為54學時,計時管理及其背後所形成的種種學車檔案資料,為駕考所必須,成為直考駕照的障礙。  (原標題:公安部擬放寬駕照自學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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